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及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水價機制、投融資方案等
咨詢服務投標邀請書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及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水價機制、投融資方案等咨詢服務 ,招標人為 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及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水價機制、投融資方案等咨詢服務。
2.項目概況:
(1)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取水泵站、原水輸水、凈水廠、配水管網工程及智慧水務五部分內容。其中,新建、改擴建凈水廠共3座,新建取水泵站2座,加壓泵站6座,以及涵蓋新建原水輸水管道、配水管網、連通管、村內供水主管、接戶管及更換智能遠傳水表等內容。工程施工期36個月。
項目估算總投資346653萬元。資金來源擬通過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專項補助、省級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銀行貸款等多渠道方式解決。
(2)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向陽水庫及引水工程、大廣壩至石碌水庫引水工程、樂東引水工程、長茅灌區及石碌灌區工程等,通過1庫1站3洞跨流域調昌化江水量解決樂亞區域和昌江縣水資源短缺問題。其中:向陽水庫正常蓄水位216m,興利庫容0.751億m3,總庫容1.067億m3;新建向陽水庫引水工程主線路總長41.655km,南木支線長4.278km,;新建引大濟石引水工程長29.702km;新建樂東引水工程輸水管道長2.198km,擴建渠道6.2km;長茅灌區及石碌灌區改擴建工程灌溉面積52.5萬畝。施工總工期60個月。
工程總投資 1042793萬元,工程投資通過申請國家預算內投資補助、省級財政安排、銀行貸款等解決。
3.招標范圍:
(1)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
①研究并編制項目公司組建方案,包含: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合作模式、治理結構的設計與咨詢等,配合甲方完成《項目公司章程》的設置與修訂等。
②研究并編制與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適應的水價機制,包含:水價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水價前置協商機制、起草配套政策文件等內容。
③結合項目投融資方案,編制項目引入社會資本的推介文件,協助甲方完成市場測試并形成市場測試報告,并配合甲方完成相應方案的報審、報批工作。
④研究引入社會資本實施方案,包括確定如“投資人+施工總承包”的股權合作等模式,并明確規范操作流程、合作期限、權責劃分、風險分擔方案、財務處理、退出機制等核心邊界條件,開展新模式下的資金平衡測算分析等,最終形成整體的項目實施方案。
(2)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
①按照現行政策要求并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研究并編制項目投融資方案等。
②研究并編制與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適應的水價機制,包含:水價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水價前置協商機制等。
③配合甲方完成《項目投融資方案》及水價相關機制的報審工作,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
(3)質量標準:咨詢成果文件需滿足法律法規、有關政策文件以及相關標準規范,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
4.招標方式:公開征集。
公告發布媒介:在海南省水利水務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上發布。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合法的企事業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工程咨詢乙級及以上資信;
2.財務狀況: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2-202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3.信譽要求
(1)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備注:因“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網址鏈接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故失信被執行人查詢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為準。
(2)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活動依法予以限制。
(3)未被“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列入“黑名單”(行政處罰信息),投標人被列入“黑名單”(行政處罰信息)的,投標活動依法予以限制。
(4)未被列入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庫限制期的單位。
證明材料:第(1)-(3)項提供招標公告發布后網站截圖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第(4)項提供蓋章承諾函原件(格式自擬)。
4.項目負責人:具有咨詢工程師(投資)或造價工程師資格。
5.其他要求
(1)擬投入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必須提供 2025年1月至開標截止日內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以證明其為本單位人員;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3)投標人按照咨詢服務清單分別報價,且每個項目報價不得超過其招標控制價。
(4)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標段劃分:共1個標段。
(三)招標控制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含稅)151.5萬元,其中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咨詢服務控制價81.7萬元,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咨詢服務控制價69.8萬元。
(四)合同條款和格式:詳見合同附件。
(五)評標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其中報價30分,業績30分,服務方案40分。
1.報價得分:
評標基準價B0的計算: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的報價的平均值為基準。
以評標參考值B0為基準,在有效投標范圍內的投標人報價得分F1按以下公式計算(當計算F1<0時,按0分計):
當投標人的報價大于B0 時:F1=30-100×0.4×(Bi-B0)/ B0
當投標人的報價小于B0 時:F1=30-100×0.2×(B0-Bi)/ B0
當投標人的報價等于B0 時:F1=30
式中:Bi為投標人的投標報價;B0為評標參考值。
2.業績得分:
(1)2021年以來具有水利項目投融資咨詢服務業績的,每個項目得5分,滿分15分;
(2)2021年以來具有價格調整或者價格審核咨詢服務業績的,每個項目得5分,滿分15分;
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一項目業績不重復得分。
3.服務方案得分:
(1)根據投標人對本項目的理解程度進行評分,滿分10分;
(2)根據投標人對本項目的總體咨詢服務方案進行評分,滿分13分;
(3)根據投標人對本項目的工作計劃、服務質量保證措施、進度控制措施及承諾情況進行評分,滿分17分。
證明材料:服務方案加蓋公章。
(六)評標定標方法
(1)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標法。
(2)初步評審為符合性評審,只有通過初步評審才能進入詳細評審。初步評審要求:具備有效營業執照、投標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投標報價唯一且不超過招標控制價。
(3)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機構少于3家,但等于2家的,可繼續評審。
(4)詳細評審為綜合得分評審,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3家中標候選單位,原則上推薦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綜合得分相等的,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
二、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投標文件的內容
1.投標報價函及服務清單(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如有);
4.擬投入本次咨詢服務人員匯總表及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5.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6.業績證明材料:
7.服務方案:
8.(此處羅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標文件遞交
1.紙質版投標文件須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同時遞交1份電子版投標文件(加蓋公章掃描件),紙質版與電子版投標文件密封完好(包裝及密封形式不限);
2.投標文件必須于2025年8月8日16時00分前遞交至省海口市國興大道1號互聯網金融大廈A棟20樓,并在該時間前不得開啟;
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符合比選文件規定要求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三、聯系方式
招標人: 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互聯網金融大廈A棟20樓
聯系人: 王工
電話: 0898-65728037
附件1
XXX項目投標報價函
招標人名稱:
一、我方已仔細研究了貴公司XXX投標邀請書的全部內容,愿意以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 )。不含稅金額 元,增值稅稅額 元,稅率 %。的投標報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委托工作,質量標準:咨詢成果文件需滿足法律法規、有關政策文件以及相關標準規范,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
二、我方承諾在投標有效期內不修改、撤銷投標報價文件。
三、如我方中標:
(一)我方承諾在收到中標通知后,在規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
(二)我方承諾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及資料。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及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 水價機制、投融資方案等咨詢項目服務清單 | ||||
序號 | 服務內容 | 工程量 | 單價(萬元) | 合價(萬元) |
一 | 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 | |||
1 | 研究并編制項目公司組建方案,包含: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合作模式、治理結構的設計與咨詢等,配合甲方完成《項目公司章程》的設置與修訂等。 | 1項 | ||
2 | 研究并編制與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適應的水價機制,包含:水價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水價前置協商機制、起草配套政策文件等內容。 | 1項 | ||
3 | 結合項目投融資方案,編制項目引入社會資本的推介文件,協助甲方完成市場測試并形成市場測試報告,并配合甲方完成相應方案的報審、報批工作。 | 1項 | ||
4 | 研究引入社會資本實施方案,包括確定如“投資人+施工總承包”的股權合作等模式,并明確規范操作流程、合作期限、權責劃分、風險分擔方案、財務處理、退出機制等核心邊界條件,開展新模式下的資金平衡測算分析等,最終形成整體的項目實施方案。 | 1項 | ||
二 | 海南省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 | |||
1 | 按照現行政策要求并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研究并編制項目投融資方案等。 | 1項 | ||
2 | 研究并編制與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適應的水價機制,包含:水價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水價前置協商機制等。 | 1項 | ||
合計 |
注:服務內容包含配合甲方完成成果報審,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等內容。
附件3:
擬投入本次咨詢服務人員匯總表
職務 | 姓名 | 職稱 | 執業或職業資格證明 | 備注 | ||||
證書名稱 | 級別 | 證號 | 專業 | 養老 保險 | ||||
項目負責人 | ||||||||
專業技術人員 | ||||||||
注:擬投入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必須提供 2025年1月至開標截止日內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以證明其為本單位人員。
附件4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 合同雙方就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及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水價機制、投融資方案等咨詢服務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咨詢服務范圍、內容和要求
(一)咨詢服務范圍
1.項目概況
(1)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取水泵站、原水輸水、凈水廠、配水管網工程及智慧水務五部分內容。其中,新建、改擴建凈水廠共3座,新建取水泵站2座,加壓泵站6座,以及涵蓋新建原水輸水管道、配水管網、連通管、村內供水主管、接戶管及更換智能遠傳水表等內容。工程施工期36個月。項目估算總投資346653萬元。資金來源擬通過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專項補助、省級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銀行貸款等多渠道方式解決。
(2)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向陽水庫及引水工程、大廣壩至石碌水庫引水工程、樂東引水工程、長茅灌區及石碌灌區工程等,通過1庫1站3洞跨流域調昌化江水量解決樂亞區域和昌江縣水資源短缺問題。其中:向陽水庫正常蓄水位216m,興利庫容0.751億m3,總庫容1.067億m3;新建向陽水庫引水工程主線路總長41.655km,南木支線長4.278km,;新建引大濟石引水工程長29.702km;新建樂東引水工程輸水管道長2.198km,擴建渠道6.2km;長茅灌區及石碌灌區改擴建工程灌溉面積52.5萬畝。施工總工期60個月。工程總投資 1042793萬元,工程投資通過申請國家預算內投資補助、省級財政安排、銀行貸款等解決。
2.咨詢服務范圍: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及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水價機制、投融資方案等相關研究。
(二)咨詢服務內容
1.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
(1)研究并編制項目公司組建方案,包含: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合作模式、治理結構的設計與咨詢等,配合甲方完成《項目公司章程》的設置與修訂等。
(2)研究并編制與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適應的水價機制,包含:水價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水價前置協商機制、起草配套政策文件等內容。
(3)結合項目投融資方案,編制項目引入社會資本的推介文件,協助甲方完成市場測試并形成市場測試報告,并配合甲方完成相應方案的報審、報批工作。
(4)研究引入社會資本實施方案,包括確定如“投資人+施工總承包”的股權合作等模式,并明確規范操作流程、合作期限、權責劃分、風險分擔方案、財務處理、退出機制等核心邊界條件,開展新模式下的資金平衡測算分析等,最終形成整體的項目實施方案。
2.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
(1)按照現行政策要求并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研究并編制項目投融資方案等。
(2)研究并編制與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適應的水價機制,包含:水價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水價前置協商機制等。
(3)配合甲方完成《項目投融資方案》及水價相關機制的報審工作,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
(三)技術要求
1.乙方本著公平、公開、合法的原則,根據甲方要求開展咨詢服務工作,及時提供咨詢成果;
2.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編制的文件、提供的相關成果應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標準規范,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
3.乙方應指定具體人為咨詢項目負責人,并成立專門咨詢組開展工作。
4.乙方應確保所有項目成果為獨立原創成果,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權糾紛,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費用,同時,甲方因此遭受索賠或追責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金、罰款、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四)工作周期
為保證項目工作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約定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的周期暫定為90日歷天,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服務完成時間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原則可以延長。
(五)工作成果
提交的成果文件需滿足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應以書面報告和電子文檔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并根據甲方修改意見進行調整和優化。需提供的咨詢成果主要有(包含但不限于):
1.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1)《項目實施方案》;(2)配套政策文件,如《市縣政府供水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等;(3)引入社會資本的《推介文件》和《市場測試報告》等;(4)《股權合作協議》、《供水協議》等合同類文件;(5)匯報文件、洽談記錄、和報審、報批所需文件等。
2.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1)項目投融資方案;(2)水價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和水價前置協商機制等。
上述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署名權,在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用于教學、科研等非經營性用途。
(六)驗收程序
乙方完成咨詢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初步成果,甲方進行審核并向乙方反饋修改意見。乙方按甲方和相關部門要求和期限進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工作成果,在得到相關部門審批或認可后視為通過驗收。若乙方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第六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了保證實現項目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項目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提出具體和明確的合理要求。
2.乙方負責本項目的工作人員應該得到甲方的事先認可,工作人員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
3.及時就乙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和咨詢建議給予明確的答復,及時確認乙方提交的成果。
4.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充分理解甲方的意圖,應勤勉盡責地提供咨詢服務,并 對服務質量負責,確保甲方權益。如甲方對服務工作成果提出修改意 見,乙方應及時進行修改,直至符合甲方的要求。
2.乙方應選派合格和足夠的工作人員,保證工作人員有足夠的工作時間并及時迅捷地提供服務,乙方更換工作人員應取得甲方的事先同意。若甲方對任何工作人員不滿意且提出合理理由,則乙方應及時更換 。
3.乙方應同甲方共同商定服務工作計劃,對工作進度進行控制。
4.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按時完成服務項目任務,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嚴禁轉包行為。
5.乙方負責聯絡、協調咨詢工作中的有關事項,指導和參與有關咨詢工作。協調各相關方提供項目研究所需資料,與甲方共同協商確定調研對象,協調對接調研單位。
第三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一)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收集、整理、復制、研究成果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本規定不影響披露已經公開發布的任何項目信息。
(二)乙方對技術情報和資料承擔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永久,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乙方使用完紙質資料后按甲方要求全部歸還。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對甲方所遭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咨詢服務經費及支付方式
( 一)咨詢服務費
本項目咨詢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小寫: 元);其中不含稅金額 元(小寫: 元),增值稅 元,增值稅率 % 。其中:
1.海口經濟圈規模化供水工程:咨詢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小寫: 元);其中不含稅金額 元(小寫: 元),增值稅 元,增值稅率 % 。
2.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咨詢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小寫: 元);其中不含稅金額 元(小寫: 元),增值稅 元,增值稅率 % 。
該項目服務費金額包含乙方差旅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員往來交通和食宿費等)。遇稅率調整的,不含稅金額不變,雙方按照調整后的稅率變更合同總價。
(二)支付方式
本項目咨詢服務費分別按照子項目成果進展按以下方式進行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支付子項目合同金額的30%,即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
2.在乙方提交子項目初步成果報告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人民 幣 元整(小寫: 元)。
4.在乙方根據相關部門意見完成修改完善后,支付子項目合同金額的30%,即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5.在乙方提交最終成果報告經相關部門審批或認可后,支付子項目合同金額的10%,即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上述費用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等值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未提供發票的,甲方可以暫不付款且不承擔逾期付款責任。
第五條 合同提前終止和變更
( 一)提前終止
由于非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或提前終止,甲方應就乙方已完成和正在進行的工作予以補償,若乙方已經提供初步成果的,甲方按本合同【對應金額】的30%支付費用;乙方已提供服務但未提供初步成果的,按本合同【對應金額】的10%支付費用。
(二)合同變更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發生合同變更,當合同內容減少時,將按照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進行據實結算;當合同內容增加時,甲、乙雙方需在本合同的基礎上協商變更處理事宜,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違約處理
(一)雙方應盡職完成相應工作和履行相應義務。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項目無法執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咨詢服務費并按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二)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成咨詢工作的,應按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總額的0.1%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達到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咨詢服務費并按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報告或方案無法滿足甲方或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自費完成修改并使之符合甲方或本合同要求;如修改后仍不能滿足甲方或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咨詢服務費并按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本條款第(二)款承擔違約責任。
(四)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分包或轉包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咨詢服務費并按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咨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以應付未付經費為基數,按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違約金,但違約金以合同總金額的3%為限。
(六)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有權直接從咨詢服務費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爭議經協商未果,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的范圍內和本合同 的原則基礎上協商處理,或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方各執叁份。
(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委托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賬 號 :
開戶銀行:
電話:
時間:
合同簽訂地:海口市美蘭區
受托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賬號:
開戶銀行:
電話:
廉潔從業合同
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 工程廉潔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與受托人 (以下簡稱“受托人”),特訂立如下合同。
1、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水利部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 合同(合同編號: )的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潔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潔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潔規定的行為,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或其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向公司、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反饋,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置。
2、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及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不得在受托人處報銷任何應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員支付的費用。
(2)委托人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受托人和相關單位安排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委托工程有關工程合同服務內容中材料及設備供應、勞務等經濟活動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薦合同服務內容中勞務或材料及設備供應。
(6)委托人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服務隊伍或為他人謀利。
3、受托人義務
應與委托人保持正常的業務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開展業務工作,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不得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遵守以下規定:
(1)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及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為委托人、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委托人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2)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相關單位及工作人員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受托人不得為委托人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4、違約責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2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責任;給受托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3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關責任人員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委托人同時保留建議水利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給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的權利。
5、雙方約定
本合同由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提出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和簽訂相關合同內進行。
1)本合同有效期為承發包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止。
2)本合同作為附件,與《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立即生效。
委托人: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受托人: (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